作者: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數學系教授 許志農
 
質數可以簡單的分成2及奇質數,其中奇質數又可分成被4除餘1,被4除餘3兩大類。前幾個被4除餘1的質數為
5,13,17,29,37,‧‧‧
 
這類質數有如下的特性:
5=12+22,13=22+32,17=12+42,29=22+52,37=12+62,‧‧‧
 
這節的目的就是要證明“被4除之,餘數為1的質數均可表為兩個正整數的平方和”。
在證明這定理之前,我們先證明威爾遜及圖埃定理,然後再利用它們來證明主要的定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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